【棄】字拼音为qì, 简体部首为木, 简体笔画为12画, 篇目为-, 字头为-, 康熙笔画为12画, 部外笔画为-画, 部首为-部。
棄【 辰集中 】【 木部 】康熙筆画: 12画 部外筆画: 8画
〔古文〕弃𢍞𨓋《唐韻》詰利切《韻會》磬致切《正韻》去冀切,𠀤音器。《說文》捐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忘也。《詩·周南》不我遐棄。《禮·冠禮·祝辭》棄爾幼志,順爾成德。
棄【 卷四 】【 𠦒部 】
捐也。从廾推𠦒棄之,从𠫓。𠫓,逆子也。弃,古文棄。𠆉,籒文棄。詰利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𠫓,他忽切。
【棄】字本义为扔掉;拋棄。
【棄】字造字法为會意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是個頭向上的嬰孩,三點表示羊水,頭向上表示逆產。中間是隻簸箕 ,下面是兩隻手。合起來表示將不吉利的逆產兒倒掉之意。小篆寫法大同小異。 “棄”字的部首为“木”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