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欺】字拼音为qī, 简体部首为欠, 简体笔画为12画, 篇目为辰集下, 字头为欺, 康熙笔画为12画, 部外笔画为8画, 部首为欠部。
欺【 辰集下 】【 欠部 】康熙筆画: 12画 部外筆画: 8画
《唐韻》去其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丘其切,𠀤音僛。《說文》詐欺也。《新書·道術篇》仁義修立謂之任,反任爲欺。《論語》吾誰欺。《史記·循吏傳》子產治鄭,民不能欺。子賤治單父,民不忍欺。西門豹治鄴,民不敢欺。
又自昧其心曰欺。《大學》毋自欺也。《蘇洵曰》書有以加乎其言,言有以加乎其心,聖人以爲自欺。《呂祖謙論鄭莊公殺叔段曰》將欲欺人,必先欺心。
又欺,㨆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晉、魏、河內之北謂㨆曰殘,楚謂之貪,南楚江、湘之閒謂之欺。《郭註》言欺㨆難厭也。今關西人呼打爲㨆,音廩,或洛感反。
又詆欺,漢法名。漢有誹謗詆欺法,至哀帝始除之。
又謾也,陵也。《李翊·俗呼小錄》見陵於人爲欺負。
又欺𤟧,大首也。《王延壽·魯靈光殿賦》仡欺𤟧以雕𥄴。《註》欺𤟧,大首也。雕𥄴,如雕之視也。𥄴與瞲同。《集韻》或作倛。
欺【 卷八 】【 欠部 】
詐欺也。从欠其聲。去其切
(欺)詐也。大徐作詐欺也。今依韵會正。言部曰詐者、欺也。此曰欺者、詐也。是爲轉注。从欠者、猶从言之意。从欠。其聲。去其切。一部。
【欺】字本义为欺骗。
【欺】字造字法为形声。从欠,其声。“欠”与出气、说话有关。 “欺”字的部首为“欠”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