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瞰】字拼音为kàn, 简体部首为目, 简体笔画为16画, 篇目为午集中, 字头为瞰, 康熙笔画为17画, 部外笔画为12画, 部首为目部。
瞰【 午集中 】【 目部 】康熙筆画: 17画 部外筆画: 12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𠀤苦濫切,音闞。《博雅》視也。《揚雄·校獵賦》東瞰目盡。《班固·東都賦》瞰四裔而抗稜。《張衡·思𤣥賦》瞰瑤谿之赤岸。
又俯視曰瞰。《後漢·光武紀》雲車千餘,瞰臨城中。
又《埤雅》王褒曰:魚瞰雞睨。《註》瞰,魚目不瞑也。《集韻》或作瞯𥍓。
【瞰】字本义为视;看。
【瞰】字造字法为形声。从目,敢声。 “瞰”字的部首为“目”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