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分】字拼音为fēn fèn, 简体部首为刀, 简体笔画为4画, 篇目为子集下, 字头为分, 康熙笔画为4画, 部外笔画为-画, 部首为刀部。
分【 子集下 】【 刀部 】康熙筆画: 4画 部外筆画: 2画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𠀤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又《玉篇》隔也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又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𠀤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又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又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又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又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又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又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𡿧。
分【 卷二 】【 八部 】
別也。从八从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甫文切
(分)別也。从八刀。會意。刀㠯分別物也。此釋从刀之意也。甫文切。十三部。
【分】字本义为一分为二。
【分】字造字法为会意。从八,从刀。“八”就是分;从“刀”,是以刀剖物,使之分开的意思。 “分”字的部首为“刀”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