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众】字拼音为zhòng, 简体部首为人, 简体笔画为6画, 篇目为補遺·子集, 字头为众, 康熙笔画为11画, 部外笔画为4画, 部首为人部。
众【 補遺·子集 】【 人部 】康熙筆画: 6画 部外筆画: 4画
《篇海類編》魚琴切,音吟。衆立也。與乑異。俗書爲衆字。非。(眾)〔古文〕𥅫𠱧《唐韻》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𠀤之仲切,終去聲。《說文》多也。《徐曰》國語三人爲眾。數成於三也。《易·說卦》坤爲眾。《疏》取其地載物非一也。《書·湯誓》格爾眾庶。《詩·周頌》命我眾人。《黌山子損益篇》寡者,爲人上者也。眾者,爲人下者也。
又眾雨。《禮·月令·淫雨蚤降註》雨三日以上爲霖,今月令曰眾雨。
又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婁爲聚眾。
又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安眾縣,秦置,屬南陽郡。
又《唐韻》職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之戎切,𠀤音終。義同。
又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疏》眾,一名秫。稷之黏者也。
又濼,一名貫眾,藥草也。
又姓。《左傳》有眾仲,眾父,以字爲氏。
又叶諸良切,音章。《道藏歌》攜袂明眞館,仰期無上皇。北鈞唱羽人,玉女粲賢眾。
又叶諸仍切,音蒸。《揚子·太𤣥經》減於艾無以涖眾也,減黃貞臣道丁也。
又叶才淫切,音琴。《揚子·太𤣥經》減其儀欲自禁也,減於艾無以涖眾也。《正字通》从橫目,从㐺,人數多也。目,數也。字彙作衆,列血部,非。
眾【 卷八 】【 㐺部 】
多也。从乑目,衆意。之仲切
(眾)多也。从㐺目。衆意。之仲切。九部。古平聲。
【众】字本义为众人、大家。
【众】字造字法为会意。“众”从三人。“三”表示众多。“众”表示众人站立。“衆”,甲骨文字形。象许多人在烈日下劳动。 “众”字的部首为“人”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