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灯】字拼音为dēng, 简体部首为火, 简体笔画为6画, 篇目为巳集中, 字头为灯, 康熙笔画为16画, 部外笔画为2画, 部首为火部。
灯【 巳集中 】【 火部 】康熙筆画: 6画 部外筆画: 2画
《集韻》當經切,音丁。《玉篇》火也。《類篇》烈火也。《字彙》《正字通》𠀤云俗燈字。◎按玉篇,集韻,類篇,灯燈分載,音切各異,强合爲一,非。(燈)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𠀤都騰切,音登。《玉篇》燈火也。《春明退朝錄》上元然燈,自昏至畫。《西京雜記》元夕然九華燈于南山上,照見百里。《又》咸陽宮有靑玉五枝燈,高七尺五寸,作蟠螭,以口銜燈,燈然鱗甲皆動,炳若列星。
又釋書以燈喻法,有傳燈錄。《杜甫詩》傳燈無白日。
又《正字通》金燈草,一名山慈姑,醫方取此合爲丸,名玉樞丹,詳本草綱目。
又叶都郞切,音當。《魏·敷鯨魚燈賦》寫載其形托于金燈,隆脊矜尾鬐甲舒張。《集韻》本作鐙。《說文》鐙,錠也。《註》徐鉉曰:錠中置燭,故謂之鐙。今俗別作燈。非是。
【灯】字本义为置烛用以照明的器具。“镫”在古代还作“盛熟食的器具”解。隶变以后,作照明器具用的写作“燈”,而“镫”多作马鞍两旁的铁脚踏讲。
【灯】字造字法为形声。从火,登声。本写作“ 镫”。 “灯”字的部首为“火”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