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埰】字拼音为cǎi cài, 简体部首为土, 简体笔画为11画, 篇目为丑集中, 字头为埰, 康熙笔画为11画, 部外笔画为8画, 部首为土部。
埰【 丑集中 】【 土部 】康熙筆画: 11画 部外筆画: 8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𠀤倉代切,音菜。埰地也。
又《集韻》此宰切,音採。《揚子·方言》冢,或謂之埰。《郭璞註》古者卿大夫有采地,死葬之,因名。《正字通》采官也。因官食地,故曰采地。
采【 卷六 】【 木部 】
捋取也。从木从爪。倉宰切
(采)捋取也。大雅曰。捋采其劉。周南芣苢傳曰。采、取也。又曰。捋、取也。是采捋同訓也。詩又多言采采。卷耳傳曰。采采、事采之也。此謂上采訓事、下采訓取。而芣苢傳曰。采采、非一辭也。曹風采采衣服傳曰。采采、衆多也。秦風蒹葭采采傳曰。采采猶萋萋也。此三傳義略同。皆謂可采者衆也。凡文采之義本此。俗字手采作採、五采作彩。皆非古也。釋詁曰。采、事也。此言假借。采事同在一部也。從木。從爪。此與?同意。?之訓曰。禾成秀人所收也。則?亦可云木成文人所取也。此采爲五采字而毛詩屢言采采與。倉宰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