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目】字拼音为mù, 简体部首为目, 简体笔画为5画, 篇目为午集中, 字头为目, 康熙笔画为5画, 部外笔画为-画, 部首为目部。
目【 午集中 】【 目部 】康熙筆画: 5画 部外筆画: 0画
〔古文〕𡇡𥃦𥆤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𠀤莫六切,音牧。《說文》人眼,象形,重童子也。《春秋元命苞》肝之使也。《韓詩外傳》心之符也。《禮·郊特牲》氣之淸明者也。易說卦離爲目。《註》南方之卦,主視。故爲目。《書·舜典》明四目。《註》廣四方之視,以決天下壅蔽。
又《博雅》視也。凡注視曰目之。《史記·𨻰丞相世家》𨻰平去楚,渡河,船人疑其有金,目之。
又動目以諭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范增數目羽擊沛公。
又含怒側視也。《周語》國人莫敢言,道路以目。
又《小爾雅》要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簭人掌三易,以辨九簭之名,四曰巫目。《疏》是要目之事。
又見也。《公羊傳·桓二年》內大惡諱,此其目言之何遠也。《註》目,見也,斥見其惡也。
又稱也。《穀梁傳·隱元年》段,鄭伯弟也。以其目君,知其爲弟也。《註》謂稱鄭伯。
又條目。《論語》請問其目。《註》條件也。《前漢·劉向傳》校中祕書,各有條目。
又節目。《禮·學記》善問者如攻堅木,先其易者,後其節目。方氏曰:節則木理之剛,目則木理之精。
又題目。《後漢·許劭傳》曹操微時,常求劭爲己目。《註》命品藻爲題目。《晉書·山濤傳》甄拔人物,各有題目,時稱山公啓事。
又凡目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師掌官成,以治凡。司掌官法,以治目。《公羊傳·僖五年》一事而再見者,前目而後凡也。《春秋·繁露》目者,偏辨其事也。凡者,獨舉其事也。
又科目。《舊唐書·懿宗紀》以宋震胡德融,考科目舉人。《宋史·選舉志》宋之科目有進土,有諸科,有武舉,常選外又有制科,有童子舉,而進士得人爲盛。
又黃目,周彝名。《禮·明堂位》鬱尊用黃目。
又暉目,鴆鳥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暉目知晏。《註》晏,無雲也。天將晏靜,暉目先鳴。
又比目,魚名。不比不行。亦謂之鰈。見《爾雅·釋地》。
又橫目,傅草別名。鬼目,苻草別名。俱見《爾雅·釋草》。
又海外有一目國,一目中其面而居。見《山海經》。
又天目,山名。《元和地志》上有兩峰,峰頂各一池,若天左右目。
又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河目縣,屬幷州。
又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目州隷隴右道。
又姓。《潛夫論》目夷氏,子姓,宋微子後。
又目宿,草名。通作𥄕。《前漢·西城傳》馬耆目宿。《史記·大宛傳》作苜蓿。
又叶莫筆切,音密。《夏侯湛抵疑》心有窮志,貌有飢色。吝江河之流,不以躍舟船之檝。惜東壁之光,不以寓貧婦之目。
目【 卷四 】【 目部 】
人眼。象形。重童子也。凡目之屬皆从目。𡇡,古文目。莫六切
(目)人眼也。象形。重、童子也。象形、緫言之。嫌人不解二。故釋之曰。重其童子也。釋名曰。瞳、重也。膚幕相裹重也。子、小稱也。主謂其精明者也。或曰眸子。眸、冒也。相裹冒也。按人目由白而盧、童而子。層層包裏。故重畫以象之。非如項羽本紀所云重瞳子也。目之引伸爲指目、條目之目。莫六切。三部。凡目之屬皆从目。
【目】字造字法为象形。甲骨文和小篆字形。象眼睛形,外边轮廓象眼眶,里面象瞳孔。小篆处理为线条。先秦时期多用“目”,两汉以后,用眼逐渐多起来。“目”具有书面语色彩。 “目”字的部首为“目”部。“目”也是汉字部首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