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工】字拼音为gōng, 简体部首为工, 简体笔画为3画, 篇目为寅集中, 字头为工, 康熙笔画为3画, 部外笔画为-画, 部首为工部。
工【 寅集中 】【 工部 】康熙筆画: 3画 部外筆画: 0画
〔古文〕𢀚㣉𠜝《唐韻》古紅切《集韻》沽紅切,𠀤音公。《說文》巧飾也,象人有䂓榘也。《廣韻》巧也。《玉篇》善其事也。《詩·小雅》工祝致告。《傳》善其事曰工。《疏》工者巧於所能。
又《玉篇》官也。《書·堯典》允釐百工。
又共工,官名。《書·堯典》共工方鳩僝功。
又《韻會》匠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天子之六工,曰土工,金工,石工,木工,獸工,草工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審曲面埶,以飭五材,以辨民器,謂之百工。
又《正韻》事任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無曠庶官,天工人其代之。《集傳》庶官所治,無非天事。
又射工,蟲名。《博物志》射工蟲口中有弩形,氣射人影,隨所著處發瘡。
又通作功。《魏志·管輅傳註》輅弟辰曰:與輅辨人物,析臧否,說近義,彈曲直,拙而不功也。
工【 卷五 】【 工部 】
巧飾也。象人有規榘也。與巫同意。凡工之屬皆从工。𢒄,古文工从彡。古紅切〖注〗徐鍇曰:“爲巧必遵規矩、法度,然後爲工。否則,目巧也。巫事無形,失在於詭,亦當遵規榘。故曰與巫同意。”
(工)巧飾也。飾拭古今字。又部曰。㕞、飾也。巾部曰。飾、㕞也。聿部曰。?、聿飾也。彡部曰。彡、毛飾畫文也。皆今之拭字也。此云巧飾也者。依古文作?爲訓。彡者飾畫文。巧飾者、謂如㡪人施廣領大袖以仰涂而領袖不污是也。惟孰於規榘乃能如是。引伸之凡善其事曰工。見小雅毛傳。象人有規榘。直中繩。二平中準。是規榘也。與巫同意。?有規榘。而彡象其善飾。?事無形。亦有規榘。而?象其㒳褎。故曰同意。凡言某與某同意者。皆謂字形之意有相似者。古紅切。九部。凡工之屬皆从工。
【工】字本义为工匠的曲尺。
【工】字造字法为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象工具形。“工”、“巨”(矩)古同字,有“规矩”,即持有工具。 “工”字的部首为“工”部。“工”也是汉字部首之一。